為進一步提升公路疫情查驗效率,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物流保暢工作,切實做到“非必要不來澄,非必要不離澄”,确保生産生活物資運輸暢通,現就進一步做好無錫市以外地區來(返)澄貨運車輛及司乘人員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即日起,有來(返)澄貨運需求的企業,必須通過“靈錫”APP中“貨運申報”系統線上入錫申報、申領《無錫市往來物資運輸車輛電子通行證》,上海方向申領《上海往來物資運輸車輛電子通行證》,并通過“*江陰”APP提前填報入澄《電子承諾書》。
二、來(返)澄貨運車輛憑電子通行證和電子承諾書,持48小時内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及健康碼綠碼,配合完成交通卡口防控查驗後進入江陰。
三、來(返)澄貨運車輛不得搭乘與本次運輸任務無關人員。
四、司乘人員進入江陰後嚴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規定落實健康管理措施。
五、企業及來(返)澄貨運車輛司乘人員未嚴格落實本通知要求、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及瞞報、謊報的,取消申領通行證資格并根據承諾内容進行懲戒,如造成後果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江陰市新冠肺炎疫情
聯防聯控指揮部
2022年4月11日